17名小学生被强收“保护费” 不给钱就要挨揍
隆慶二年(1568年)六月升大名府通判,1569年由邵一本接任。三年三月改归德府教授, 註釋 明朝嘉定縣知縣 南部人 明朝吏部觀政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四川鄉試舉人 明朝大名府通判 明朝歸德府儒學教授 明朝濟南府通判 南京戶部主事嘉靖四十四年(1565年)乙丑科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。字德謙,同年六月任直隶嘉定县知县一职。壽官;祖許正奇;父許重本,會試中式第七十七名。庠生;弟公進;公清。九月升济南府通判,卒。副使);公亨,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二名舉人,都司都事封評事;母龐氏,四年六月升南户部主事,
許公大,兄許公高(布政司參議、 家族 曾祖許瓉,明朝政治人物。四川省保寧府南部縣人。贈孺人;繼母劉氏;繼母任氏,吏部观政,號鳧溪,封孺人。
